『社会』声援“杀人犯”很时髦吗?

  • 2008年12月02日 08:23
  • 来源:大河网
  • 姜文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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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河网讯   这些年来,某些媒体和“时评家”不时地掀起为凶残至极的杀人犯罪者声援、辩白之喧嚣,以敢于为“杀人犯罪者”呐喊呼吁、开脱辩白为时髦和得意,似乎自己俨然成了振臂一呼的“人权斗士”。但是可知否?正是他们这种“护罪媚劣”行为,在客观上形成了庇护、支持、鼓动和纵容凶残杀人的犯罪行为,导致恶性的杀人犯罪屡屡发生。值得严重关注的是,这股声援纵容杀人犯罪者的歪风邪气,正在媒体和“时评家”中日见蔓延肆虐。他们恣意混淆是非的颠倒黑白,指鹿为马的强词夺理、扬恶抑善的妖言惑众,充斥于部分纸媒和网络的评论版面与专栏,形成强烈而又鲜明的舆论误导及负面价值指向,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副作用。以声援“杀人犯罪”为主要标志的“护罪媚劣”现象,严重扭曲着社会的基本价值标准,搞乱了人们的思想观念,成为助长和加剧犯罪,破坏社会和谐安定的一个重要乱源。尤其令人担忧的是,这种以声援“杀人犯罪”为特征的倒行逆施现象,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媒体和“时评家”引为时尚并大力践行着。

  近日某青年学生因为三角恋而悍然杀死同学被一审判处死刑后,一些报纸和“时评家”置被害人应有的生命权和法律公正于不顾,再次鼓荡起声援“杀人犯罪”者的阵阵黑潮,争先恐后、搅尽脑汁地为杀人者开脱辩解,让杀人者逃脱惩罚,继续危害社会。几年前,心胸狭隘、人性畸变、睚眦必报的某大学生,残忍地剥夺了四个同学年轻的生命。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校园“刽子手”,却被一些媒体和“时评家”引为知己,声嘶力竭地为其辩护美化。而对于青春和生命终止于马XX罪恶毒手的四名大学生及其家庭的创深痛巨,那些标榜“人性化”的报纸和“评家”却没有显现出一丝一毫的人性,没有为之发表一个字的不平和惋惜。而为杀人凶犯的狡辩、声援和支持,对杀人犯家庭的无限同情等文字却连篇累牍、绵延不绝!特别是尔等“马XX也是受害者”的无耻谰言为祸甚烈贻害无穷,搞乱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线,践踏了扬善抑恶的基本价值观,鼓动杀人害命等恶性犯罪,加剧“护罪媚劣”歪论邪说的传播。诸如此类,使这类报纸和“时评家”立足基点、价值取向、情感抉择等充分暴露于光天化日下。

  为讨工钱而杀死4人重伤1人的王XX被判死刑,是法律和社会正义的体现。然而令人震惊的是一些报纸和“评家”抓住一点不及其余、蛊惑人心混淆视听,极其荒唐地鼓吹王XX“杀人有理”,公然为“杀人”这种严重刑事犯罪鸣冤喊屈、壮胆撑腰,对社会的稳定和谐、对他人生命安全皆构成严重威胁。就法律角度而言,王XX必须为一手制造的恶性杀人案付出生命代价。其原因在于,第一拖欠工资者固然可恶,但他还罪不至死。即便“该死”也不能由王XX来“执行”。其次,王XX残杀的并非欠钱不给的老板,而是曾多次帮助过他的工友。另外,如果被欠钱就可以杀人,那么被杀的就不知有多少了。因为现在欠钱不(还)给已是普遍现象,要都用“杀人”去解决,社会岂不要法制荡然遍地血腥,还有什么秩序和稳定可言?其四,王XX谋定而动蓄意携刀前往,一言不合立即出刀杀人。显示出对法律的极端蔑视。谁有矛盾就去杀,看谁不顺眼就去杀,那还要法律干什么?百姓大众还有什么安全感?由此不难看出,鼓吹王XX“杀人有理”者是多么荒唐和居心不良。

  如今杀人害命、绑架勒赎、抢劫打砸等恶性暴力案件与日俱增,犯罪分子愈发有恃无恐的动因之一,就是有关报纸和“时评家”对杀人犯罪者肆无忌惮地声援、支持和助长。某些媒体和“时评家”堕落到如此是非不分、颠倒黑白,丧失了最基本的理性客观和有社会责任感,亦非致力于法治建设的国家所应有之现象。他们念兹在兹地鼓吹犯罪者的“人权人道”,却从来不谈被犯罪分子残害者的“人权人道”。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在杀人、绑架、抢劫时,又何曾想到过被害者的“人权人道”?支持和拥护法律对杀人犯罪者的惩处,是每个公民起码的法律常识,社会良知和道德底线。迷恋于声援支持“杀人犯罪者”并将之作为时尚的举动,已经产生贬正褒邪、纵容杀人犯罪的客观社会效果,加剧着社会道德的沉沦和风气毒化。这些惟恐天下不乱的媒体和“时评家”之存在,乃国家和民族之大不幸,他们乃杀人犯罪剧增,社会动荡的祸源地。对于这种公然声援并支持“杀人犯罪”的挑衅和鼓噪,特别是它所导致的混淆黑白、破坏法治、助长犯罪、颠覆安定等明显负效应,必须予以治理和廓清,不能再任凭他们公然地声援和支持凶残至极的“杀人犯罪”!

责任编辑:吴志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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